揚子晚報網11月21日訊(通訊員 任偲佳 記者 萬凌云)“查人找物”一直是法院執行的一大難題,有些被執行人甚至常年與法院玩“躲貓貓”:手機號碼經常換、固定座機不安裝、固定地址不常住……但近日,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的法官曹涌,利用“網購數據”分析,成功找到了被執行人,且最終一次性執結了三起相關案件。
21日,院方介紹,鎮江新區某火鍋店拖欠三位原告4萬多元的食材費,判決生效后,三原告分別申請執行。可此時,火鍋店早已人去樓空,火鍋店的經營者女老板王某下落不明。
“咦?王某是個‘80后’啊?那她應該會網購吧?可以通過她的網購數據找到她!”苦尋王某不得的法官曹涌告訴記者,在翻閱這一卷宗時,自己突然注意到了她的年齡。頓時眼前一亮,而且想到了這個好辦法。
說干就干!曹涌立即將被執行人王某的身份信息反饋給有關電商平臺。經過幾天的等待,某知名購物網站反饋了查詢數據——兩個王某常用的收貨地址。曹法官立刻趕往這兩個地址尋找王某。
然而,經查發現這兩個地址分別是王某父母和王某朋友的居所,王某本人并不住在這兩個地方。
曹涌的辛苦奔波都被申請人看在眼里,雖然一時沒找到王某,但三位申請人都表示理解。他們主動對曹涌說:“曹法官,你把那兩個地址提供給我們,我們會經常到這兩處來查找王某的下落,一旦發現她,我們會及時通知你。”
2018年11月12日,曹涌接到了申請人的電話:“曹法官,我看到王某從她父母家中出來了!現在應該怎么辦?”
“我現在就過來!你先跟著她,我們隨時保持聯系。”曹涌立刻趕去現場,隨后順利拘傳王某。
“我都藏了好一陣子了,自己家、父母家、朋友家都不敢住,沒想到還是被你們法院給找到了!”王某委屈地對曹涌說。
曹法官當即嚴肅地對王某解釋道:“你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如果你繼續拖延,不把拖欠的4萬多元食材款還給三位申請人,法院將會對你采取拘留措施。”
王某感受到了強制執行的壓力,她當場通過手機轉賬的方式,將所欠的食材款分別轉給了3位申請人。
采訪中,曹涌介紹,信息化的發展為法院的執行工作提供了新的路徑。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已與知名移動支付平臺和電商平臺建立對接機制,根據電商平臺反饋的數據,深入研判,多方查證,最大限度地壓縮失信被執行人的生活空間。“算上王某,已找到和拘傳被執行人22人,取得了良好的執行效果。”曹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