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負責人表示,此番調整后,我國的存款準備金制度將形成更加清晰、簡明的“三檔兩優”基本框架。所謂“兩優”,是指三個基準檔次的基礎上還有兩項優惠:一是大型銀行和中型銀行達到普惠金融定向降準政策考核標準的,可享受0.5個或1.5個百分點的存款準備金率優惠;二是服務縣域的銀行達到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當地貸款考核標準的,可享受1個百分點存款準備金率優惠。考慮到服務縣域的銀行作為普惠金融機構已經享受了第三檔的較低存款準備金率,因此不再享受普惠金融定向降準考核的優惠。享受“兩優”后,金融機構實際的存款準備金率水平要比基準檔更低一些。
此次《通知》也表示,在本通知發布前執行普惠金融定向降準政策的,同時停止執行該項政策。在本通知發布前執行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當地貸款考核政策的農商行仍繼續參與考核,達標機構執行優惠的存款準備金率。
中信證券研究所副所長明明認為,“三檔兩優”的存款準備金政策框架基本確立后,預計后續降準政策推出也將在此框架下完成,其中定向降準將更多體現在對“后兩檔”的準備金優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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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以往歷次定向降準,本次定向降準無論從所適用的機構范圍還是所釋放的資金規模看,均屬于“小而精”。一方面,此次定向降準覆蓋的范圍小,聚焦僅在本縣級行政區域內經營,或在其他縣級行政區域設有分支機構但資產規模小于100億元的農商行。另一方面,此次定向降準釋放的中長期資金規模小,僅有2800億元,不低以往降準規模的一半。
不過,即便此次定向降準僅釋放了2800億元的資金規模,還要分三次實施。首次實施已在5月15日執行,降低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約合釋放資金約1000億元。